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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1 15:4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21       报名截止:2022-10-31
根据阳西县“强基育才”工程第三批村级后备干部招聘工作安排,现就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阳西县第二中学(阳西县县城桥平东路38号)。
二、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30日上午8:30。考生须在上午7:30前到考点①号楼高二教学楼(候考①室、候考②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及候考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注:为保证抽签工作公平公正,迟到(上午7:30后)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1道题,时间5分钟。
四、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参加面试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凭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阳西县第二中学考生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行程卡”“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绿码,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二)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安排,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可)和《附件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签名盖指模)到考点候考室(候考①室、候考②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完毕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须在上午7:30前到候考室报到)。对证件(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六)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七)考生在面试时,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
(九)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面试成绩通知书,取下考牌交给工作人员,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他人物品),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一)正常参加面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粤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等相关处置。
4.关注身体状况。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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